能否將 ADHD 藥物或助眠處方藥帶入韓國,並不是由產品名稱,而是由有效成分在韓國的分類決定。若自用藥物屬於麻醉藥品或精神藥品,不分國籍,均須在入境前取得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的帶入許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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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在行李中放入原包裝與處方箋,並不代表會自動獲得許可。自2024年12月27日起,相關許可可在線上申請,但申請文件與處理狀態仍須在出發前自行確認。[1] 這也是為何應先確認藥物的通用名與成分,再預約首爾皮膚科。

哪些處方藥需要另外取得許可?

不能只憑「ADHD 藥」、「安眠藥」或「止痛藥」的治療用途來判斷。同樣用途的藥物,可能依成分不同而屬於一般處方藥、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不要只搜尋海外品牌名,應記下處方標籤上的通用名、每錠劑量及每日服用量,並依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的標準確認。

韓國關稅廳將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及有濫用疑慮的藥品列為限制或須申報的物品。[2] 即使是未超過免稅額度的個人物品,也必須另外符合限制物品的相關要求。「個人使用的小量」這項說明,不能取代許可與申報。

出發前依什麼順序確認,較不容易出錯?

第一,確認處方藥的英文通用名與各成分含量。第二,確認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的自用麻醉藥品帶入指南,以及最新附件指引中的許可對象與提交文件。第三,在線上申請結果確定前,不要把難以更改機票的療程安排得過於緊湊。

第四,不要只將許可文件與處方資訊儲存在手機裡,也應準備紙本。原包裝與標籤、處方醫師的確認資料,有助於說明藥物的同一性;但對於需要正式許可書的成分,這些資料不能取代許可書。第五,再次確認韓國關稅廳的指引,了解是否需要入境申報。

預約首爾醫院時,為什麼應先提供藥物資訊?

療程前的問診不只需要藥名,也需要成分、劑量及最後一次服用時間。有些藥物必須評估血壓、心率、嗜睡、出血風險,以及與其他處方藥的交互作用。任意停藥可能導致反彈症狀或治療中斷,因此不要在未取得海外處方醫師與韓國醫療人員雙方指示的情況下停藥。

預約郵件中,與其冗長說明診斷,不如以表格列出「generic name / strength / daily dose / purpose / prescribing country」,較能減少翻譯錯誤。不要只相信提供英語諮詢的標示,還應確認醫療人員是否會在到訪前審閱藥物資訊,以及當天口譯是否能準確傳達藥名。

如果藥物用完了,可以在首爾立即取得相同產品嗎?

不能保證相同品牌,或相同成分與劑量的藥物,已在韓國獲得許可。海外處方箋也不一定能在韓國藥局自動調劑。為防止旅途中遺失或延誤,應準備處方醫師的聯絡方式、成分清單及旅遊保險條款,並在出發前向醫院詢問當地重新開立處方的可能性。

將需要許可的藥物另行以國際郵件寄送,並不是解決方案。隨身帶入與郵寄進口可能適用不同程序。如有不確定之處,應向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麻醉藥品政策科與韓國關稅廳提供成分名稱及預計數量,以便確認。刻意使用隱密包裝或轉裝到其他容器,反而會使說明與追蹤更加困難。

入境當天,應將哪些文件與物品放在手邊?

將護照、許可書、處方資訊及貼有原始標籤的容器一併放在手提行李中。數量應符合許可內容或旅行期間,不要混入他人的藥物。面對海關申報問題時,應同時提供成分名稱與是否已取得許可,而不只是產品名稱。

FAQ|褪黑激素也需要相同程序嗎?

這取決於產品形式與成分分類,因此不能只依海外銷售時被歸類為健康機能食品來判斷。應以成分為單位,確認韓國最新分類與個人帶入的要求。

FAQ|處方箋是英文的話,就不需要許可嗎?

不是。英文處方箋只能作為說明用藥必要性與藥物同一性的資料,不能取代麻醉藥品或精神藥品的帶入許可。

DERME VERDICT|先打開成分表,再看預約表

韓國醫療旅遊的第一項行程,不是預約醫院,而是確認藥物成分。完成確認通用名、取得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許可、進行海關申報,以及事先向醫院提供資訊這四個步驟後,再安排住宿與療程,便能降低在機場導致整體治療計畫受影響的風險。

來源

[1] 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Self Treatment Narcotics Bring in Permit・2023-05-26

[2] 韓國關稅廳・Customs clearance procedure for passenger belong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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